本文目录一览:
- 1、首先为什么贩毒死刑,依旧猖獗,是不是警察不敢管?酒吧经常有毒品啊!
- 2、国家级黑客行为 有对应的国际法吗
- 3、国家对打击贩毒系,读方面都有哪些法律条文和举措?
- 4、警方用无人机拍摄下贩毒交易全过程,这些毒贩会被怎么判?
首先为什么贩毒死刑,依旧猖獗,是不是警察不敢管?酒吧经常有毒品啊!
当前公安机关对打击制毒贩毒成高压态势,但是有些人利益驱使以身试法,关键是有高额利润,不是警察不敢管,是贩毒者太猖獗。
国家级黑客行为 有对应的国际法吗
目前世界各国的网络立法仍然停留在制定各个单行条例的层面上,条理和层次较为混乱。例如我国的网络立法就存在以下十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关于加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管理的通告》
《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
《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管理办法》
《中国金桥信息网公众多媒体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分类原则》
《公安部关于防病毒卡等产品属于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利用计算机技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管理办法》
……
这么多的单行条例和规章,法律专业人士看了都头痛,IT界的大忙人们更是无法尽览。
三、 国际法律合作是根治黑客行为的关键
互联网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它的国际化。在网路上,千里之外的信息可以瞬间获得,当然,千里之外的某一黑客行为也会对我们的生产生活产生巨大的破坏。黑客犯罪是一种国际化的犯罪,它危害到了整个世界的网络安全。因此世界各国应该联合起来,进行广泛的合作和研讨,象打击国际恐怖活动一样打击黑客犯罪。
1、 发达国家应该在技术上负起责任,共享核心技术
互联网领域是典型的高科技领域,某些核心技术至今只掌握在某些发达国家手里,而这些核心技术是打击黑客犯罪� 手锏。只有发达国家将这些核心技术与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共享,才能从整体上提高国际社会的防黑反黑水平,为打击黑客犯罪奠定基础。
2、 发展中国家应当提高反黑意识,负起社会责任
黑客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在不同的国家是不同的。在发达国家由于网络的普及率非常高,作用非常大,所以黑客犯罪的影响也很大;而在一些落后国家,网络还没有得到普及,黑客行为对其影响微弱,政府的反黑、防黑意识也相应地较为缺乏,从而为黑客提供了“避风港”。
这种法律上的空白地带对于国际反黑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加强国际合作首先要提高某些发展中国家领导人的反黑意识,使这些国家自觉自愿地负起国际责任。
3、 制定国际反黑公约
对于国际性的犯罪,国际社会往往制定相应的国际公约予以制裁。例如,对于贩毒、劫机、国际恐怖活动等等,都已经有了专门的国际公约。现在,国际社会急需制订反黑公约,以使各国国内法律相互接轨,形成一个严密的国际法律合作体系。同时,该公约的制定也会给反黑领域的国际合作提供一个普遍接受的规则,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磨擦。
四、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从本质上讲,黑客是Internet世界中的盗贼与恐怖主义分子。“树欲静而风不止”,要他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是不可能的。如何对付黑客,捍卫网络安全,已成为世界各国众所关注的一个问题。我们需要从法制、技术与加强安全意识三方面着手。
美国早在1986年便制定了成文法律,打击电脑网络犯罪。欧盟执委会在今年2月宣布,将起草一份计划以对抗网络犯罪。日本政府在2月20日紧急实施“禁止不正当存取法”,加强对黑客的处罚。德国有关人士呼吁政府修订现有的网络安全法律,以更严厉的措施严惩电脑黑客。
我国在1994年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增加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这是我国司法机关打击计算机罪犯的重要法律武器。
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我们不懈努力,黑客行为是能够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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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文化之早期的免费Unix
.黑客只是一般犯罪
国家对打击贩毒系,读方面都有哪些法律条文和举措?
国家为了打击贩毒吸毒,从刑法和禁毒法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对于贩毒等严重违法行为,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来执行的。而对于吸毒人员,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为主。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一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第六十二条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警方用无人机拍摄下贩毒交易全过程,这些毒贩会被怎么判?
这个事件发生在桂林,警方为了收集证据动用了无人机,并且拍下了毒贩贩毒的经过,整个过程看的心惊动魄,而这些毒贩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具体怎么判还需要看这些人犯下的罪行有多少。
整个事件中,警方早已经怀疑熊某有重大贩毒嫌疑,为了摸清证据才选择无人机在贩毒现场跟拍,弄清了事实后,警方分别将过来购买毒品的贺某、王某、秧某一举抓获,并在当晚8点左右,将熊某抓获,同时在他家查获62小包冰毒。
根据刑法《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从中可以看出,这些人已经触及了刑法,而熊某是整个事件的关键人物,警方在他家中查获的62小包毒品有多重,这需要进一步核查,不过按照当时的情况来看,这62小包冰毒量已经很多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中可以看出,毒品每多十克,那么面临的刑罚可能都会不一样。除了熊某外,其他过来购买毒品的人同样会受到法律制裁,如果以出卖而购买的则构成毒品贩卖罪,如果购买自己吸的则构成非法持有罪。
最后,这次警方顺利捣毁了以熊某为首的重大贩毒团伙让人大快人心。